近日,南京市落实《省水利厅 省财政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助企纾困水资源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正式印发文件要求做好减征各类企业居民水资源费的工作,文件规定,南京市水资源费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现行标准的94.6%征收。
目前南京市自来水到户价格构成中含水资源费0.2元/立方米,水资源费减征后,自来水到户价格每立方米将下调1.08分。按照2021年全市售水量测算,预计用水户将减少用水支出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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