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若干措施的新精神、新要求。近日,怀来县印发了《改革完善县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此项政策的出台对于回应怀来科技界关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人员获得感,激发科研创新创造活力,提升县域整体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怀来县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创新型县区,实施科技强县行动,持续完善政策机制,积极推进县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扩大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着力解决科研经费拨付流程繁琐、耗时较长等问题,努力消除科研人员不合理负担,有力激发了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若干措施》着眼于增强科技创新内生动力,解决当前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难点痛点堵点,旨在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和项目调整权,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让科研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潜心研究,让改革“点火系”引燃创新驱动“新引擎”,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若干措施》从九个方面提出改革政策和要求,努力破除不符合科研规律的经费管理规定,促进一切创新源泉充分涌流、一切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扩大科研项目预算管理自主权,提出两项措施:简化科研项目预算编制,下放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二是改进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方式,提出两项措施:简化经费拨付程序,加快经费拨付进度。三是放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范围,提出三项政策:提高间接费用比例,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优化结余资金管理。四是完善科研人员奖励激励机制,提出三项政策:落实基本科研业务费激励机制,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激励政策,实行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五是畅通科研经费支出管理“绿色通道”,提出三项政策:改进“三公”经费支出管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流程,简化科研项目验收财务管理。六是创新科研经费投入支持方式,提出三项政策:扩大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范围,创新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科研经费支持方式,优化科技创新基金使用。七是改进科研经费财务报销管理,提出三项措施:落实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改进财务报销方式,创新财务报销服务。八是改进科研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提出三项措施:实施科研项目分类绩效评价,简化科研绩效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九是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提出三项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宣传培训,强化督促指导。
下一步,怀来县将狠抓《若干措施》贯彻落实,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为怀来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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