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开展2022年黑龙江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的通知》,启动开展2022年第二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工作。
企业申报应符合《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试行)》中第四条所列两项基本条件和任一专项条件,且不存在限制条件所列行为。申报企业需填报《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申报书》,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市(地)工信主管部门。
各市(地)对照遴选条件和要求把关推荐,此次推荐工作不受名额限制,凡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企业均可推荐。已申报为第一、二、三批省级“专精特新”的企业不得重复推荐。省工信厅将成立专家组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实地考察,并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其为“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公布企业名单。
此外,入选的全省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将在融资服务、市场开拓、产学研合作、人才培育等方面获得重点扶持。我省将从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近两年,我省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我省日前发布的《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提出,年内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长300户,对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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