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 据6月13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发布公告,就《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及相关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于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并纳入鼓励研发申报的儿童药品清单的药品”、“2022年6月30日前经批准上市的罕见病治疗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
综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今年医保药品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在继续支持新冠病毒肺炎治疗药物、创新药物的基础上,充分体现了对罕见病治疗药物、儿童用药的关注。
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还明确,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2年6月30日为准;拟纳入药品目录的非独家药品,采用竞价等方式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
2022年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努力使药品目录结构更加合理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张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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