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政策例行吹风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及自治区能源局领导集体亮相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介绍《实施方案》出台背景时,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永军表示:文件在起草过程中,以国家《“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基准,参照已印发的自治区“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专项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结合我区实际,对国家政策进行了细化和统筹安排,确保国家部署的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在我区得到精准贯彻落实。
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自治区工信厅如何在重点行业全面推行节能改造?针对记者的提问,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副厅长杨茂盛介绍:“十四五”期间我区将以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为重点,全面推进节能改造。
2021年,我们为全区510户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的工业企业提供了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实现了对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的全覆盖式诊断。在此基础上,印发了节能改造实施方案,形成了改造企业清单,计划用3年时间,按照“后进先改”原则,引导企业对标国家标杆水平和先进标准,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力争改造后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等重点行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
我们编制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为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供技术支撑,同时配套制定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节约1吨标煤给予200元资金支持。2022年,重点实施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37个,预计节能量240万吨标准煤,现项目已全部开工。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如何有效推动自治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持续减少?对此,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赵辉从“编制”十四五“减排行动方案”“实施减排重点工程”和“健全总量控制制度体系”三方面进行了回应。
他介绍,2021年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内蒙古减排工作实现了开门红,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139.1%、292.1%、315.5%和278.8%。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节能减排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工作要求,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计划、狠抓工作落实。同时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将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全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体系,切实压实减排工作责任,推动完成“十四五”减排各项任务。
有记者问,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承担着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改造等主要任务,下一步自治区住建厅将如何推进这方面的工作?对此,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副厅长揭新民表示:推进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是落实国家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的客观要求,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对于建设节能低碳、绿色生态、集约高效的建筑用能体系,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重点要发展高星级绿色建筑,机关办公建筑、保障性住房、公益性建筑、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城市新建区与绿色生态城区中民用建筑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超高层建筑执行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实施绿色建筑标识分级管理,形成住建部、自治区、盟市分别授予三、二、一星级的评价体系。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机制,逐步加大绿色建筑占比。
在当前节能减排大背景下,自治区交通厅如何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针对记者的提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李喜称:“十四五”期间,我厅将统筹行业发展和减排目标,聚焦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优化运输组织、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绿色出行服务水平,构建起自治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支撑和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对于能源领域如何落实好《实施方案》,又有哪些具体措施?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铮回应: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统筹好能源保障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抓好《实施方案》的落实。一方面是有序实施减量替代,科学合理安排煤电机组改造时序,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实现煤电机组节能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
另一方面是加快推进电力外送通道配套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重点围绕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全额自发自用并网新能源、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方面开发利用新能源;实施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广乡村振兴和民生改善工程等分散式风电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科学合理安排保障性并网新能源项目建设。力争到2025年新能源装机规模超过燃煤火电装机规模,新能源发电量超过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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