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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电视存在数据安全问题

   2022-06-21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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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赵语涵)近日,中国信通院联合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OTT终端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报告(20

本报讯(记者 赵语涵)近日,中国信通院联合电信终端产业协会发布《OTT终端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研究报告(2022年)》。报告显示,我国互联网电视用户数10.83亿户,并有80%的电视系统存在用户数据被非法采集共享的问题。

所谓OTT,是“Over The Top”的缩写,是指越过运营商,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各种应用服务。OTT终端,国内一般指互联网电视。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1年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公报》显示,截至2021年底,互联网电视用户数10.83亿户,互联网视频年度付费用户达到71亿,互联网音频年度付费用户15亿,短视频上传用户超过7亿。

  OTT终端产业迅猛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安全问题。特别是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方面,互联网电视上APP和第三方SDK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流量欺诈方面,OTT领域虚假作弊流量比例较高,榨取广告市场预算,威胁家庭用户的安全;投屏安全方面,投屏更加便捷但也存在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

  《研究报告》建议加强行业管理,完善全链条监管;加快制定技术标准,解决行业痛点难点;利用隐私计算技术,发挥数据要素价值;推进安全检测认证,加强平台审核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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