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亚湾区委、区管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科学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全年经济保持平稳发展,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一、综合
根据惠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1年大亚湾区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805.7亿元,增长6.6%。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8亿元,增长24.3%;第二产业增加值577.2亿元,增长11.7%;第三产业增加值226.7亿元,下降4.1%。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0.2:71.7:28.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79987元(按年平均汇率折算为27900美元),增长2.7%。
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5亿元,增长6.0%,其中税收收入61亿元,增长2.1%,非税收收入9.5亿元,增长40.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4亿元,增长14.4%。全区税收总收入(含海关代征税)504.6亿元,增长22.8%。其中,海关代征税收入201.1亿元,增长18.3%。若剔除海关代征税,全区税收总收入303.5亿元,增长26.0%。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员6153人,下岗再就业人员1527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7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67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3%。
二、农业
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5752亩,增长0.02%;粮食总产量2082吨,增长0.5%;蔬菜总产量6917吨,增长0.4%;水果总产量792吨,下降25.3%。
全年肉类总产量234吨,下降3.3%。全年水产品产量13835吨,下降5.7%。其中,海水产品13835吨,下降5.2%。
三、工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18家,实现增加值533.3亿元,增长10.2%。分园区看,石化区实现工业增加值317.3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59.5 %),增长7.5%;西部综合产业区实现工业增加值207.1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8.8%),增长12.5%。分支柱产业看,石化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297.2亿元,增长9.0%;电子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25.1亿元,增长5.7%;汽车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60.9亿元,增长29.0%;以上三大支柱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分别为为55.7%、23.5%、11.4%。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分别为83.5%、22.3%。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产值2718.3亿元,增长32.9%。其中,内销产值2468.9亿元,增长33.4%;出口交货值249.4亿元,增长28.2%。内外销比例为89.9:10.1。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2816.3亿元,增长29.6%;利润总额177.3亿元,增长92.7%,产品销售率99.3%。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7%。分产业看,第二产业投资增长72.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0.4%。分投资主体看,国有经济投资增长58.0%;民间投资增长9.0%;港澳台、外商经济投资增长25.1%。分领域看,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2.7%,其中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53.6%;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9.8%;基础设施投资增长31.9%。
全年商品房施工面积1559.6万平方米,下降29.4%;商品房竣工面积135.6万平方米,增长42.0%;商品房销售面积264.4万平方米,下降27.7%;商品房销售金额374.2亿元,下降28.4%。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9.4亿元,增长20.2%。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34.6亿元,增长48.7%;限额以下零售额44.9亿元,增长4.7%。全区实现商品销售总额280.5亿元,增长50.9%,其中,批发业商品销售额198.7亿元,增长55.1%;零售业商品销售额81.8亿元,增长41.7%。
六、招商引资
全年共签订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合同38宗,下降37.7%;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3.7亿美元,增长131.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4.5亿美元,增长71.5%。全年工商注册新增内资企业6221家,新增注册资本金314.8亿元;工商注册新增个体工商户5759户,新增注册资本金5.5亿元;工商注册新登记外商投资企业47家,新增注册资本金8222万美元。年末工商登记外商企业实有474家。
七、交通和旅游
年末全区农村公路总长134.6公里,市政道路总长413公里。全年港口货物吞吐量7852万吨,下降1.7%。其中,荃湾港区2574万吨,增长4.5%;东马港区5278万吨,下降4.4%。全年港区集装箱吞吐量31万标准箱,增长15.1%。全年港区油品货物吞吐量5367万吨,下降5.7%。全年完成油气输送量1165万吨,下降3.6%。
全年共接待游客534万人次,增长50.7%。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137.8万人次,增长26.3%。全年实现旅游总收入36.9亿元,增长63.3%。年末全区拥有国家4A级景区1个,即大亚湾红树林城市湿地公园;拥有国家3A级景区1个;旅行社(门市部)4家。
八、金融
年末全区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94.6亿元,增长14.2%;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804.5亿元,增长10.8%。年末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550.7亿元,增长13.2%。其中,企业存款余额367.4亿元,增长12.8%;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2.3亿元,增长13.3%。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782.1亿元,增长13.9%。其中,短期贷款余额38.2亿元,增长39.9%;中长期贷款余额736.8亿元,增长12.8%。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度考入大学人数759人,考入中专人数1089人。本地高中毕业升学率99%;普通初中毕业升学率99.2%;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年末全区共拥有高新技术企业130家,增长16.1%。专利授权数1872件,增长31.0%,其中发明专利150件,增长117.4%。
全年财政用于科学技术支出共2.7亿元,增长1.2%。年末科创园已入驻各类机构130家,其中孵化企业89家、公共服务平台12个、总部经济项目6个、新型研发机构3个、创业投资基金3支;累计孵化毕业企业111家,其中2021年孵化毕业企业10家。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建有群众文化事业站3个,农家书屋57间,行政村及社区农家书屋全覆盖。广播人口覆盖率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为100%。全区有线电视用户3.52万户,均为数字电视用户。娱乐歌舞厅8家,网吧44家。
全年财政用于医疗卫生事业支出共4亿元(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4.9%),下降7.1%。年末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数8家,其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拥有病床数854张;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技术人员983人,增长8.0%,其中医师311人,下降4.6%,护士454人,增长20.4%。农村医疗机构数57所,与上年持平;从事乡村卫生工作人员96名,与上年持平,其中执业(助理)医师58人,增长11.5%。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76.33元提高到81.07元。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馆1个。全年体育健儿在市级以上比赛中共获奖牌30枚。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44.82万人,增长0.2%;人口密度1527人/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7.3万人,增长9.1%,其中,男性人口8万人,增长8.0%,女性人口9.3万人,增长10.1%。人口出生率为12.34‰;人口死亡率为1.4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86‰。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648元,增长6.5%。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3352元,增长6.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223元,增长10.8%。
全年社会保险征缴总额29.2亿元,增长55.5%。全年领取养老金人数10733人,增长7.1%,全年发放养老金总额1.86亿元,增长8.8%。城乡居民基层养老金标准为185元/月,与上年持平。
全区列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212人,增长28.5%,保障资金投入总额175万元,增长31.2%;列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129人,下降2.3%,保障资金投入总额106万元,增长12.8%。临时救济78人次,下降48.0%,国家定救人数1991人,增长14.6%。集体供养五保户数6户,投入供养金额17.7万元。年末全区各种社区服务设施共410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60个。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包含中海油惠州石化、中海壳牌自发电量)96.2亿千瓦时,增长8.4%。其中工业用电量81.4亿千瓦时,增长7.0%。供电线路总长10082公里,增长19.3%。年末全区拥有110千伏以上变电站24座,主变容量722.3万千伏安。全区供电能力9364万千伏安/日;供水能力88.5万吨/日;供燃气能力32万立方米/日;集中式污水处理能力(不含企业污水处理设备)17.5万吨/日。港口货物设计年吞吐能力12900万吨;集装箱码头泊位设计年吞吐能力90万标准箱。
全区建成区面积81.63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840.9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6%;年末公共绿地实有树木数15.8万株。供水管网长度422.0公里,排水管道长度889.9公里。
全区污水处理厂共7座,污水管网长度407.7公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47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1%。
全年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2宗,死亡10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3人,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7人。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08。
注:
1、本公报中2021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统计图中2016-2020年数据为年报数,2018年以前地区生产总值数据根据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进行修订。
2、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总量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及相关行业增加值等相关指标的历史数据进行了修订。
3、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