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行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进行了全面的安排。”科技部副部长李萌在此前召开的国新办发布会上解读,《意见》是解放思想、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一个重要文件,对保障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什么从分配政策入手可以解放思想、驱动人才创新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持续探索推进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从解决“大锅饭”问题,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再到“兼顾效率和公平”,我国收入分配结构调整的政策针对不同时期的发展问题和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逐步展开,取得了较多的成就与经验。
历史经验表明,从分配政策入手,将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不完全匹配的问题,顺应知识引领时代发展的需求;从分配政策入手,通过明确分配导向、完善分配机制将进一步解放思想,驱动人才创新。
一方面,明确分配导向,助力解放思想,能够引导全社会正视知识有价值、承认知识价值中的相当一部分应属于它们的创造者。
如何正视、承认呢?从历史看,分配制度的导向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全社会打破平均主义的思想,使得“多劳多得”成为社会广泛共识,让经济发展获得了“按劳分配”带来的强劲动力。
在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新的历史时期,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鼓励人才弘扬奉献精神,将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知识创造者应得到合理回报”的广泛共识,进而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出以人为本的氛围和基调。
因此,从收入分配制度入手,正视知识的价值、承认知识赋予产业发展的高附加值、认可产出价值的所有权,不仅让科研人员富起来,也让他们的致富得到社会认可、让他们的收入合理合法合规合情。
另一方面,落实分配制度,“盘活”整条价值链,驱动人才创新。
切实推动知识产生价值、并将价值回馈给科研人员,并非只与科研人员自身相关,而是涉及单位、企业、市场、税收等一系列环节,需要盘活知识创造价值的整个链条。
例如,由于“知识无价”、科技成果的价格波动比较频繁,单位在对成果转移转化决策时承担着“拍板过失”的风险,使得一些领导不敢转、不敢批。
又如,作价入股的方式彻底改变成果转化“一锤子买卖”不可持续的情况,受到企业和市场的欢迎,然而入股手续繁琐、受益分配缺乏制度,使得作价入股一直“叫得响”却“吃不开”。
基于对成果转化问题的详细调研,《意见》针对阻碍知识与价值转换的节点逐个开出“药方”,加强科技成果产权对科研人员的长期激励,并明确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免责。《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稳定提高基本工资、加大绩效工资分配激励力度、落实科研成果性收入等激励措施,使科研机构、高校、国有企业科研人员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
因此,从收入分配制度入手,实行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不仅能够解决科研人员将知识转变为价值时遭遇的困难与无奈,还将解决科研机构、高校院所等在单位层面的顾虑,同时引入市场机制,解决对创新的长期激励政策缺位的问题。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