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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确认识和把握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22-07-14 江苏省开发区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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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就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成效显著,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就,但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依然艰巨,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立法尚未建立。我国没有保障碳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实现的专门立法。例如:专门制度尚未建立。虽然防治大气污染、森林资源利用和保护、流域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内容可能涉及碳达峰、碳中和的内容,但碳达峰、碳中和没有直接立法。所以碳达峰、碳中和实现所需要的进展报告制度、评估制度、咨询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年度报告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专门法律制度在我国并未建立。再例如:保障碳达峰和碳中和实现的监管体制机制不明。对碳达峰和碳中和实现过程涉及监管主体、如何开展联合性或综合性执法活动等尚无法律加以规定。二是能源结构替代难度大。中国农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张青松表示:实现绿色转型,需要在清洁能源技术以及各类低碳零碳负碳技术方面实现突破。但绿色低碳技术研发投入大、周期长,从实验论证到商业运行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仅靠市场手段很难破题。三是高碳产业转型风险前瞻防范问题。中国农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张青松表示,碳税、碳交易规则等政策调整,能源价格上涨导致的成本压力,以及市场预期和偏好变化等因素,都可能引发高碳企业资产重估和财务损失风险。要重视准确评估高碳产业资产质量状况,前瞻防范企业绿色转型过程中的风险。

对策建议:一是实现“双碳”目标纳入立法内容。以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为依据,协调推动有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利用、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建设等领域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推动增加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内容,在财税法、金融法、科技法等领域法律法规修订过程中纳入碳中和目标。同时,修订后的法律法规等应与正在制定过程中的应对气候变化法保持协同。二是提倡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充分考虑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特点,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以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化和终端用能电气化为主要方向,坚持节能和结构调整双向发力,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消费,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充分挖掘节能提效的减碳潜力。三是转变重点领域发展方式。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交通领域要加快公转铁、公转水建设,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全面提速新能源车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出行,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四是加快建立治理体系变革。加快建立完善支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各方参与、全民行动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格局。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立法进程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和相关制度法治化保障;加快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实施配额有偿分配,出台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引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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