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是著名的长寿之乡,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达到231.87万,占总人口的30.01%,是全国最“老”的地级市。面对人口深度老龄化形势,南通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先行先试,将养老服务产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引入市场化运作手段,在有效破解养老难题、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同时,将养老服务产业打造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和经济增长极,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通经验”。
一、制度化设计,聚焦养老服务功能完善。一是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南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将健康养老服务产业作为重点发展的服务业产业,明确“以健康管理、健康服务、养生保健、高端养老为重点,突破精准医疗、智慧医疗、医养融合等新业态,做强大健康服务产业”。《南通市“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将养老服务产业作为五大特色产业之一,致力于加快建成长三角医疗健康服务高地、健康长三角典范城市。二是完善产业政策供给。率先出台了《南通市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支持政策》《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从土地政策、规划和报批建设政策、财税补贴政策、金融支持政策等方面予以政策保障。三是完善试点项目建设。积极加入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获批国家城企联动普惠养老第一批试点城市。去年,南通申报了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目前已顺利通过评审,等待国家适时公布。着力培育“一老一小”示范项目,逐步扩大项目储备,不断增加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着力破解“老无所养”难题。截至目前,我市22个优质养老项目成功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8802万元,新增普惠护理型床位4401张。
二、市场化运作,聚焦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一是鼓励社会投入。近年来,南通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市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的通知》《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幅度提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全市养老机构呈现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良好态势。“十三五”以来,全市社会资本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达12亿元,民办(营)养老机构达到230家。二是鼓励公建民营。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特困供养对象服务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盘活公办养老资源。目前,全市公建民营27家,涉及床位1.2万张。通过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50多家敬老院向周边辐射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如皋市丁堰镇敬老院由如皋市长寿星养老服务公司公建民营,承接运营了22家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海门区三星镇敬老院由厦门莲花医院有限公司公建民营,承接运营了230家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解决了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空心化问题。三是鼓励连锁化发展。近三年来,全市社会资本累计投入养老服务达12亿元,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养老床位达6.8万张,带动社会就业6000余人。申丞养老、阳光养老、佰仁堂、大生养老等一批品牌化、连锁化养老服务机构迅速发展,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的新兴力量。
三、标准化服务,聚焦养老服务质量提升。一是探索推进“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打破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界限,探索让养老机构发挥其专业人员、专业技术、专业设施优势,承接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延伸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改变长期以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转不正常、服务不专业、发展不持续的难题,用实践率先蹚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链式养老”特色之路。目前已有27家养老机构承接运营了全市近50%的乡镇日间照料中心,为567个社区提供专业化、精细化养老服务,受到老年人及其家属们一致好评。二是加快推进医养康养相结合。在全国率先破解养老照护难题,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制度,形成了较为完整的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体系和“机构照护、居家服务、照护补助、器具支持、预防管控”的“五位一体”长期照护保险服务体系,累计为2.5万失能失智人员带来福音。此外,重点发展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在床位建设补贴方面对医养结合机构给予更优惠的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床位数100张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疗卫生机构。全市已建成33家专业养老护理院,55家养老机构内设了医疗机构,187家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护理型床位总数达到3.8万张,占机构床位的65.7%。三是全面推进智慧养老服务。建立“通城养老”综合为老服务平台,集成全市养老服务信息、服务、监管等功能,及时、主动公布养老服务相关的供需信息,开放养老服务地图、养老服务机构资讯及在线预约等功能,便于社会力量和公众了解、查询和利用。建立老年人信息呼叫及应急服务平台(虚拟养老院),老年人或其家人均可拨打服务热线寻求应急服务,服务覆盖234万名老人。此外,南通还积极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行业标准化建设,启东国家级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项目顺利通过试点验收,成为全国农村敬老院养老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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