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制定出台《南京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2年版)》,这是南京市“十四五”时期制定出台的首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文件,标准涵盖了幼有所育、病有所医、老有所养等14个领域共计 96项服务项目。
此次标准既衔接了国家和省标准,又结合南京本市实际有所拓展提升,新增了适龄女性HPV疫苗接种、AED急救服务等6项服务内容。重点突出以下方面:
一是兜住民生底线。针对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项目,明确政府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及标准,如明确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标准,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标准,明确就业创业人群所需的职业指导、创业培训等服务。
二是突出保障重点。聚焦老幼病残困等社会弱势群体,在就医、养老、救助等方面予以特殊保障,如明确困境儿童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困难残疾人扶助等标准;提出到 2025 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2%以上、结核病患者健康服务率达到 95%等。
三是规范实施要求。相较于“十三五”时期南京市制定出台的基本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此次标准进一步规范细化了每项服务的服务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等,使部门可操作、政策可评估,便于社会各界对照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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