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深化改革委员会第22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江西省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由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实施意见》对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系、开展科技伦理审查监管查处、加强科技伦理教育培训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突出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科技伦理治理重点领域,探索建立区域性、行业性科技伦理审查中心,支持在相关高校相关专业开设科技伦理必修课,强化对科技伦理高风险科技活动和科技伦理审查中心重点监管,实现对财政资金设立的科技计划项目(活动)科技伦理监管全覆盖,对科技伦理严重违规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科技伦理是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科技活动需要遵循的价值理念和行为规范,是促进科技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实施意见》的出台,将为我省科技伦理治理工作的开展提供基本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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