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宁夏推动国企改革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目前总体完成率已超97%。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除年底前全面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宁夏将持续巩固拓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优化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提升国资监管工作质量和效能,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动力,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总体完成率超97%
“宁夏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前总体完成率超过97%,已进入决胜收官的关键阶段。我们正聚焦薄弱环节,逐项对标对表,狠抓工作实效,确保年底前实现全面高质量收官。”宁夏国资委二级巡视员金虎说。
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宁夏国有企业发展质量明显提高、活力持续增强,交出了一份亮眼答卷。
“到6月末,全区国资部门监管和统计资产企业资产总额10477.49亿元,同比增长4.5%;净资产达到3209.7亿元,同比增长7.7%。”宁夏国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宁夏国资系统充分研判、超前谋划,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全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稳中有进,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七增两降”良好态势。
据介绍,与去年同期相比,1至6月,全区国资部门监管和统计资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35.97亿元,增长32.7%;利润80.19亿元,增长89.1%;完成劳动生产总值314.24亿元,增长23%;已交税费114.86亿元,增长69%;投入研发经费2.73亿元,增长21.8%。资产负债率(不含金融企业)57%,下降1.5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91.1%,下降2.2个百分点。
据不完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截至6月末,22户中央驻宁企业资产总额2008.11亿元,增长3.9%;净资产536.53亿元,增长18.7%;1至6月,22户中央驻宁企业营业收入416.22亿元,增长16.6%;实现利润48亿元,增长41%;完成劳动生产总值148.51亿元,增长16.2%;已交税费69.32亿元,增长12.5%;资产负债率73.3%,下降3.3个百分点。
宁夏区属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也明显提升。1至6月,宁夏国资委监管和统计资产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82.03亿元,同比增加198.9亿元,增长34.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1%;实现利润89.04亿元,同比增加37.27亿元,增长7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86%。区属国有企业实现了年度“时间过半、任务超半”的目标。
不断巩固拓展改革成果
国企改革永远在路上,宁夏将进一步巩固拓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坚定不移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不断增强国有企业活力动力。
宁夏将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着力推进党组织前置研究更加精准有效,清晰界定党委会和董事会、经理层等其他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规范落实董事会职权,完善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为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全面走深走实,宁夏将紧紧围绕激发活力、提高效率,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管理人员竞争上岗等制度,不断健全分配机制。宁夏将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将“转机制”作为混改的重点,真正实现以混改激发活力、提升效率、放大国有资本功能。
在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调整方面,金虎告诉记者,宁夏国资国企系统主动服务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紧抓“东数西算”战略机遇,聚焦主业实业,谋划和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调整规范“两类”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与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形成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国有资本功能定位相契合的国有资本布局。
宁夏国资委将推进国资监管体制持续完善提升,全面实施专业化、体系化、法制化监管。宁夏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将全面投入运行,持续完善业务监督、综合监督、责任追究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建立宁夏国资委对区属国有企业权属公司巡察工作制度并开展常态化巡察,加强对企业混改、重组、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监督。
同时,宁夏将推进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深入加强。宁夏国资委持续巩固第一议题制度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拓展国企党建质量。大力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完善国资监管体系
优化完善国资监管体系是国资国企改革的应有之义和重点内容。近年来,宁夏国资委牢牢把握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定位,坚持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监管和党的建设,国有经济各项能力明显提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夏国资委将着力在完善管理体制、加强指导监督、推进企地合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升国资监管工作质量和效能。”金虎说。
首先,完善管理体制,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宁夏国资委认真落实以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履行好“国企出资人、国资监管人、党建负责人”三项职责。在已出台确定的5大类31项权责事项基础上,制定印发《自治区国资委授权放权清单(2022年版)》,加大放权授权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构建与管资本相适应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其次,加强指导监督,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宁夏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工作要求,修订完善相配套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国资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加强对市县国资工作指导监督,加快形成指导监督有效、相互支持有力、沟通协调有方、共同发展有序的工作机制,凝聚国资国企系统整体合力。
最后,推进企地合作,做优做强国资国企。宁夏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深化央地、企业合作发展,推动企业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更好服务于自治区“十四五”发展战略和“三区建设”。通过举办“自治区国资国企地市行”“央企宁夏行”等活动,在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更宽领域推进企地项目合作,做优做强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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