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进区水利局批复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级管理区域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这也是全省首次将开发区以外区级人民政府划定的特定区域范围纳入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范围并正式批复,此举将有效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减负降本。
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区级管理区域主要指在省人民政府1996年批准的武进国家高新区范围外,根据武进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对开发区管辖范围进行扩展的区域。本次批复的开发区管委会管理拓展区规划面积为64.3932平方公里,包括南、北两个分区。其中南区面积为62.6908平方公里,东至东环路、新府东街、夏城南路、青洋路,南至前寨路,西至环湖东路、滆湖,北至武南河、南田大道;北区面积1.7024平方公里,东至夏城路、菱港路,南至古方路、定安中路,西至常武路,北至312国道。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工作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便民化的重要举措。批复后,该区域内满足水土保持区域评估要求的生产建设项目,其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程序可以适当简化,进一步缩短了生产建设项目审批验收流程,减轻企业资金负担。
下阶段,武进国家高新区将持续做好该区域内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水土保持监测等工作,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区域发展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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