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文明执法,促立木为信。全面推行“阳光执法”,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探索“区块链+公证”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的应用,实现全程实施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标准建设,谨慎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处置措施,对于企业自行查出重大隐患并已制定整改计划且未逾期的,视情况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并主动为企业整改提供服务指导。二是以风险监管,促诚实守信。加快建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增强监管的预见性、时效性和精准性。健全分类监管机制,推广信用承诺制,按照风险和信用建立分类监管清单,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及时纠正”。三是以激励创新,促言而有信。用好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制度,扩大清单范围,不断更新“白名单”企业,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面向新业态的监管政策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新经济形态给予1~2年包容期,实行柔性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依法、守信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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