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合实际制定上市计划。建立健全开发区上市后备企业挂钩服务机制,服务专员为企业上市提供全程指导。对业务成熟稳定、盈利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支持推动到主板上市;对符合产业政策、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支持推动到创业板上市;对符合国家战略、具备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支持推动到科创板上市;对已经达到北交所上市条件的新三板企业,加快推动到北交所上市;对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引导到香港及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对近3年内尚无法满足上市条件、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鼓励先到新三板挂牌。鼓励引进优质准上市、拟挂牌企业主体迁移落户开发区。积极探索分拆上市、特殊目的收购等资本市场新模式,不断为企业上市提供新路径。
二、实施分类分级精准辅导。优化开发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管理,区分类型实施精细化辅导,对已达到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会同北交所江苏基地提供持续跟踪辅导,加快推动新三板挂牌、北交所上市;对市场化程度高、盈利水平较好的国有企业,引导规范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整合优质资产打包上市;对业务成熟稳定、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落实“一对一”服务机制,重点解决同业竞争、业务独立性及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区分阶段实施针对性辅导,对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鼓励形成上市意向,加快制定上市计划;对与中介机构签约,正式启动上市进程的企业,实行点对点服务;对开展上市辅导的企业,畅通与上级金融监管、证监、交易所等部门的沟通渠道,助力企业加快申报进度;对申报上市材料的企业,协调保荐机构、交易所等抓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
三、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开发区落实“放管服”举措,为企业上市护航助力,对于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实行当场登记。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税务、劳动保障、国有资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项目立项等各项审批、备案事项或者出具有关证明的,依法依规在法定时限内加快办结。对企业上市过程中有关项目审批、土地房产确权、税费缴纳、环保监管、资产转让、产权确认、证照补办等历史遗留问题,以及其他对照上市条件需要规范的问题,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办法,本着尊重历史和解决问题的态度,给予政策指导和支持,规范务实推进企业历史沿革确认,优化问题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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