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自治区科技厅印发了《关于优化重组农牧业、能源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用两年时间,通过充实、调整、整合、撤销及新建等方式,分批次、分领域开展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工作。
在《通知》中,对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主管单位均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优化重组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方案》中,明确了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的目标、任务、举措和路径,并提出第一批启动农牧业和能源两个领域重点实验室的优化重组。
截至目前,自治区建设了3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55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分布于农牧业、能源、材料、信息、医药等领域,产出了一系列创新成果,为经济转型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但仍存在着与国家和自治区重大需求不适应、定位不明确、投入强度不高、原始创新和产学研融通能力不强等与新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制约着重点实验室作用的发挥。此次优化重组,主要是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组精神,解决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优化重组完成后,将形成“定位明确、布局合理、基础扎实、机制创新、保障有力”的重点实验室体系,有力支撑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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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优化重组农牧业、能源领域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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