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工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研发支持的若干措施,推动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强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专利、标准制定等。
泉州市对获认定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且在认定有效期的,提出支持措施,引导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保持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争取超过4%,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争取超过15%。若干措施还支持知识产权融资,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放大融资额度,获得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并按期正常还款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贴息,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补助。
(福建日报8月2日03版 记者 何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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