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创新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工作要求,包头市委、市政府印发《包头市加快推动重点领域科技创新行动方案》,紧扣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以科技创新引领包头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内蒙古加快建设“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最大程度贡献包头力量。
(一)主要目标
一是“出硬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实施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10大工程;围绕新能源、农牧业、新材料、数字经济、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和风光高效开发、可再生能源及高效制氢、先进大规模储能、碳捕捉封存与利用、种业和稀土永磁材料抛光材料等重点方向,组织实施项目120项以上;
二是下血本”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统筹各类资金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2022年力争市本级财政科技投入达到1亿元,确保2025年达到3亿元。2025年,全社会科技投入强度达到并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力争超过3%,全社会研发(R&D)经费投入规模达到125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了10项重点任务,具体为实施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与成果转化工程、农牧业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与成果转化工程、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工程、数字经济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与成果转化工程、装备制造产业技术创新应用示范与成果转化工程、风光高效开发关键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程、可再生能源及高效制氢关键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程、先进大规模储能、碳捕捉封存与利用关键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程、种业关键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程、稀土永磁材料抛光材料关键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实施方案》明确了10大工程和6项措施的责任单位。各牵头领导加强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日常调度。建立重点工作协同高效推进机制,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评估。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要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责任,认真做好重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调度。各参加单位要服从服务大局,密切沟通协商,加强工作配合,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实落地落细。
二是加大全社会科技投入力度。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积极争取上级科技专项资金,引导全社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缩小全社会研发投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引导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健全以企业为投入主体、政府政策引导、科技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激励机制,形成多元化科技投入格局。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和丰富科技金融产品,鼓励发展科技评估评价、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专业科技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扩大科技信贷“绿色通道”范围。引导和培育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
三是强化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促进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政策,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不断优化完善我市创新生态。
四是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健全创新激励和保障机制,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完善科技治理体系,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全面推进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摘星夺旗”、“揭榜挂帅”、“组阁制”、“招亲比武”等市场化解决模式。建立完善科研诚信体系,完善科研计划项目全过程诚信管理,在科研项目立项、平台载体建设、科技奖励、人才评定等工作中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
五是加强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刚柔并济”引进高端人才。加大柔性引才力度,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积极探索“人才飞地”引才模式,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持续优化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积极指导高校、科研院所进一步完善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培养重点产业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加强创新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建设高品质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布局和推进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等地“科创飞地”建设,组织企业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研发单元。新增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示范店、“四众平台”等创业载体3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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