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评价是科技活动的“指挥棒”,是引导和识别高质量成果的基础。为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近日,唐山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依据该意见,唐山市科技局指导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工作,探索简便实用的制度、规范和流程,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推进建立科技成果五元价值评价机制。中心以技术开发类和医疗卫生类项目为切入点,采取会议评审、线上评审和函审等形式,为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华北理工大学、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等单位的38项成果进行了评价。经中心评价的成果项目,全部符合省科技成果登记要求,成果登记率达到100%。
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是经省科技厅备案的科技成果评价机构。中心严格落实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规范和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对科技成果进行严格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客观评价,逐渐形成了一套包含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等在内的科学明晰的科技成果评价方法。2017年以来,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已累计评价科技成果400余项。
下一步,唐山市科技局将全面做好成果评价的推动、服务、监督工作,推动以评促创、以评促转,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创新性,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引导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打造“新工业、大港口、高科技”三大支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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