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举行新闻发布会,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介绍了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有关情况。
据了解,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共17条,其中支持政策的第一条、第二条就是着眼于为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包括支持青浦、吴江、嘉善以“一区多园”模式建设跨省域高新技术开发区,并在此基础上联合申报创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国家长三办印发的2022年示范区重点工作明确要“加快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示范区内建设布局”,相关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市场主体在长三角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也有较强的合作需求。这些政策有利于进一步调动科研院所、企业主体在示范区合作共建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并为后续争取设立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示范区分中心提供政策支持,进一步提升示范区技术创新策源能力。
《上海市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也就是“两省一市对示范区第二批支持政策”,最近已经由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印发实施,将正式挂网公布。这是两省一市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省级层面合力支持推动一体化示范区建设的又一重大政策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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