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科技厅批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指示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自治区科技厅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工作,以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为主线,聚焦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构建服务体系,创新转化机制,着力推动科技成果落地产业化,稳步推进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包头稀土高新区将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实施“科技+创新”双轮驱动战略,成为“科技兴蒙”行动的排头兵,打造内蒙古区域创新中心核心区、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的桥头堡、国家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借助区域合作中的科学布局,成为自治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关键枢纽和推动全区产业升级的关键节点,为全区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科技支撑。在“十四五”期间实现R&D内部经费支出占高新区GDP比重延续全自治区领跑态势、累计专利申请量达到10000项,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26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各级各类研发平台数量达到200家、技术合同交易额累计达到20亿元、争取上级资金累计达到5亿元、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累计突破500项。国家、自治区、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达到10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营业总收入占园区总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各类投融资机构、众创空间数量、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和其他科技创新平台载体达到10家以上。“十四五”期末,争先进位至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区榜单前60位。
2021年12月底,自治区科技厅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指引》,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除了已批准的和林格尔新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还将重点培育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巴彦淖尔市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赤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4个园区创建示范区,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建成3至4个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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