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数字化转型,使数字经济成为推动高新区经济发展的“主引擎”,21日,《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正式出台。这是厦门火炬高新区首个针对园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方面的奖励政策。
《若干措施》围绕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和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三个方面,共推出10条奖励措施,既有对厦门早前出台的相关政策的错位补充和完善,也有立足新形势、满足新需求提出的符合园区自身发展规律的创新举措。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人才是创新的关键。在鼓励企业转型升级方面,此次出台的新政策包括应用示范奖励、高质量发展奖励、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奖励、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四条具体措施。
其中,在全市首次明确鼓励孵化高成长企业。针对激发中小企业人才活力,提出对当年度年营业收入2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80%及以上的企业,按其当年度利润总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每年享受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进一步提升扶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若干措施》对入选各级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含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5G、智能网联、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新基建、开源芯片等)相关示范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10万元、10万元的奖励,每年上限300万元。
高质量发展奖励方面,措施对2022年度入选全国互联网、软件百强,文化企业30强,省级互联网、软件、文化相关榜单,以及市重点软件企业,按“晋级补差”原则,国家级给予50万元,省市级给予10万元。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本项奖励。
此外,对首次获批省级或市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本项奖励。该条可与省、市级政策叠加享受。
依托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数字经济核心区、中国软件名园、厦门软件园国家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等国家政策和特色基地优势,抢抓数字经济全球机遇,厦门火炬高新区积极落地配套政策,加快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新模式。
本次推出的《若干措施》鼓励企业扩大数字服务出口业务、向国际市场推广中国技术、标准和产品。同时,结合火炬高新区的创新券,对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所发生的法律、会计、人才、知识产权、金融等费用给予支持。
新政策还聚焦疫情带来的影响,贯彻落实厦门市“益企服务”专项行动,强化助企纾困、增产增效。比如,支持建设中国软件名园,面向智慧警务、智慧海洋、智慧法院、轨道交通和智慧医疗领域,按企业当年度通过验收的,且具有明确自主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实际到账金额的5%予以奖励。支持文化科技领域高质量发展,对实际开展游戏运营,以及动画、电影发行业务的企业,按其运营的游戏、发行的动画和电影在当年度取得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对于参与过当年度上映动画、电影的制作公司,按其制作费的1%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奖励上限200万元。
《若干措施》还鼓励参与采购项目,对股权转让给予奖励。对企业当年度参与“政府项目采购”,根据单个采购合同金额给予一定奖励,每家企业最高200万元;对投资数字经济的企业或其个人股东取得的股权转让净收益给予奖励。
(福建日报9月23日03版 记者 廖丽萍 通讯员 管轩 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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