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昆山开发区立足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将诚信建设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有效性、持续性,构建法治、德治、自治一体的治理体系,为推进基层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以自治为基,构建“诚信+居民自治”平台。引导社区通过民主议、广泛议、分层议的方式,在居民共同协商的过程中将诚信行为确立为居民共识,并通过居民公约的形式,将其约定为居民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引导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从“幕后”走向“台前”,集民智民力助推社区协商自治管理模式逐渐成型。二是以法治为本,打造“诚信+法律服务”体系。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手段,也是基层治理强有力的保障。强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作用,将工作牌公示在社区显眼位置,以便来访群众快速直观地找到社区法律顾问,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不断提高其法治素养。三是以德治为引领,提升“诚信+基层德治”水平。德治具有柔性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将德治融入居规民约等规范中,引导居民群众向上向善,培育文明乡风。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传播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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