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云南省科技计划质量,进一步推动有限科技资源聚焦云南产业发展,切实做到向政策要活力,向项目要攻关,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项目遴选、质量评价中的辅助决策作用,近日,云南省科技厅出台了《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有关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云南省科技厅向科技部和有关省份学习科技专家库管理的相关办法,认真梳理省科技专家库现状和云南省科技系统需求,充分结合了云南实际。
《办法》明确,明确专家“唯一性”,即赋予每位专家固定且唯一编号。定期组织专家参加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企业创新交流等活动,向专家推送有关政策和信息等职能。专家采取分类管理,分类服务的细则。专家类别分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双创专家和财务专家共四类;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和交换共享三种方式;对一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特别高端的专家由省科技厅发函邀请入库,并由云南省科技厅对专家发放聘书。建立入库专家分类标识体系,对专家特长领域、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评审类型、地域分布、推荐来源、共享类别等进行精确描述,支撑精准智能匹配抽(选)取专家。
进一步赋予专家权限的同时,明确专家使用两大原则。精准原则要根据项目类别、领域、学科、主要研究内容等关键信息匹配专家,其中主要研究内容将设置4~5个关键词;轮换原则按照抽取规则对专家年度参与科技咨询评审活动的频次上限做原则性设定;同行评议原则要求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和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评价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是使用评价,即服务机构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主要从质量规范、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开展,结果计入专家评级管理和科研诚信记录;另一方面是综合评价,即省科技厅定期对相关单位参与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情况、专家履职情况、使用部门或单位评价反馈情况、所在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情况等进行总结分析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家库建设管理、专家聘任、抽取、科研诚信和表彰激励等工作的参考。
《办法》率先提出实行专家评级管理。根据前期使用评价结果对专家进行评级,评级结果作为后续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专家如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评级结果较差、填写虚假信息、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专家资格,并取消参与省科技厅主持的各项科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