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科技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将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全面推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
强化科研人员主体地位,给予科研单位更多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具体来看,包括项目实施、资金使用、项目管理三方面举措。
在项目实施方面,简化评审程序,创新群体和青年原创项目不再进行通讯评审。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组建以中青年科技人员为学术骨干的高水平交叉学科团队开展协同创新,经专家评议可给予3~5项重大项目的集成资助。开展创新资源配置改革试点,试行科研经费稳定支持机制,由试点单位对标国家战略方向、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自主选题、自主立项、自主管理。
在资金使用方面,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健全完善让科研人员把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上的保障机制。优化经费使用和拨付计划,项目申报时不编制资金预算,项目资金不设直接和间接比例,具体由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协商确定。项目经费采用一次性拨款方式,不再进行中期检查。精简财务验收程序,项目实施期满后不再开展单独财务验收。优化项目资金结余结转使用,项目通过验收后,结余经费优先支持原项目团队开展长期研究,促进培育新的学科发展方向。
在项目管理方面,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压紧压实科研人员直接责任和依托单位主体责任,构建完善“负面清单”、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一体化的管理体系。突出绩效导向和成果导向,从重过程向重结果转变,对取得重大科学发现、创新性技术成果、良好社会经济效益和高层次人才成长等绩效显著的可择优给予滚动支持。支持勇闯科研“无人区”,对已勤勉尽责、依法合规的项目负责人,经评议免除其因受技术路线选择失误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等所导致的相关责任。
同时,发布省自然科学基金“包干制”项目“负面清单”,禁止15项相关行为。
2020年,浙江率先在部分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试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截至目前,已在浙江大学等25家单位开展试点工作,试点项目225项、经费1.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