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闫晶滢
公司称,本次评估未考虑该等诉讼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时隔半月,中原特钢于上周披露了关于证监会行政许可反馈意见的回复,对监管部门提出的22条反馈意见进行详细回复。
其中,由于信托行业近期新增多份监管政策,信托公司经营发展环境变化较大,监管部门对拟整体置入中原特钢中的中粮信托予以高度关注。而从中原特钢的回复中,也可一窥中粮信托这家年轻的信托公司,今年到底“过得怎么样”。
12起重大未决诉讼
涉案金额超23亿元
在此次中原特钢回复的22条反馈意见中,无疑第2条关于“重大未决诉讼”的回复最引人注目。
此前,监管部门提出问题称,截至2018年9月30日,中粮资本及其控股子公司共有金额1000万元以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20宗,要求中原特钢补充披露相应诉讼、仲裁事项的最新进展及应对措施、资产减值损失、预计负债计提等情况。
而根据此次中原特钢的回复来看,在20起重大未决诉讼中,中粮信托共有12起,数量占比过半。其中,中粮信托作为被告的诉讼仅有1起,涉及金额1.18亿元;作为原告的诉讼则有11起,合计涉案金额为22.24亿元。
在中原特钢的回复中显示,中粮信托作为原告的11起重大未决诉讼中,中粮信托不承担诉讼风险,故不涉及计提诉讼相关预计负债或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评估中也未考虑该等诉讼事项对估值的影响。
此外,其在回复中表示,该11起作为原告的诉讼系中粮信托为了充分履行其管理职责及维护委托人利益而提起的诉讼。中粮信托已聘请律师依法积极应诉,但因未最终判决,因此均存在获得法院(仲裁庭)胜诉判决(裁决)后无法获得全额执行的风险。同时,中粮信托将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将信托财产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及时向信托受益人披露,及时回复投资者的问题,尽力做好投资者安抚工作。
《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上述11起诉讼发现,被中粮信托列为被告(被申请人)的公司,基本为近年来频繁传出违约消息的公司及关联方,如上海华信、中青旅实业、龙力生物、凯迪生态、东方金钰、中科建设等。其中,与北京黄金、中青旅实业的未决诉讼共有5起,涉及金额为6.32亿元;与中科建飞、中科建设的未决诉讼共有2起,涉及金额4.38亿元。此外,其与凯迪生态、阳光凯迪之间的1起未决诉讼涉及金额为5亿元。
此外,在中粮信托作为被告的1起未决诉讼中,原告方为北京信诚达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双方因信托合同纠纷对簿公堂,一审法院判决合同终止履行,中粮信托赔偿经济损失4万元并原状分配涉案信托财产,承担案件受理费3.2万元。后原告诉至北京市高院,目前正在二审审理中。
《证券日报》记者发现,该起未决诉讼涉及信托计划为“中粮信托·中瑞股权投资单一资金信托”,且已在中粮信托2017年年报中详细披露。截至目前,根据案件情况,中粮信托预计二审很可能维持一审判决结果,因此,中粮信托于报告期后就该项诉讼计提了7.2万元预计负债。
已按监管政策整改自查
积极转型加强主动管理
除未决诉讼外,监管部门对于信托行业发展及给中粮信托带来的影响也较为重视,要求中原特钢补充披露“55号文”和《资管新规》等监管措施对中粮信托报告内项目续期、实际兑付产生的具体影响。
对此,中粮信托托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对所有存续信托项目进行自查,并对存量项目建立过渡期整改项目台账,并按月上报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其中,涉及需提前结束信托产品的问题包括多层嵌套、期限错配、通道业务未投向实体经济、投资人不符合合格投资者要求四类,将于2020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回复中称,《资管新规》出台后,中粮信托已在按监管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开展规范工作,且考虑到距离过渡期满尚有一定时间供中粮信托及信托产品相关方调整业务,尽可能降低对各方影响。而且,中粮信托已在采取措施调整业务结构、扩大主动管理信托业务规模,未来上述产品贡献的营业收入占比将进一步降低,因此,对中粮信托未来收入和净利润的影响较小。
而在调整业务结构、扩大主动管理信托业务方面,中粮信托表示,已明确拟打造的核心竞争力目标,正在积极进行转型:顺应国家战略,结合中粮集团产业,打造产业金融服务能力、消费金融服务能力和财富专业化管理能力,成为主动管理能力一流、具有产业金融特色的信托公司。
此外,对于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的房地产信托项目,此次回复中也给予充分披露:截至回复签署日,中粮信托的信托项目投资房地产行业的共计15个、存续信托规模合计57.06亿元。报告期各期末(2016年年底、2017年年底、2018年6月底),中粮信托投资性房地产信托规模占信托资产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1.95%、2.44%和3.03%,同期信托行业房地产信托规模占比分别为8.19%、10.42%和12.32%,中粮信托房地产信托规模占比较低。
近年来,地产行业融资渠道收紧,地产项目流动性承压,部分房企出现违约,这也是监管部门对房地产信托项目予以高度重视的原因之一。在此背景下,中粮信托表示,其未来发展房地产信托业务的总体思路如下:谨慎选择项目城市、交易对手;通过战略合作与大中型地产商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合作发起房地产并购基金;参与城市更新项目,以多元化业态引领创新业务;探索租赁市场的业务机会;延伸房地产信托业务经营链条。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