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近日出台《关于做优做强我省锂电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重大项目招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加大投融资扶持力度、加大资源要素保障力度、统筹推动产业健康发展等五方面提出十项具体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明确,对于锂电池关键材料、高性能动力型、储能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通过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以股权质押等方式择优给予1000万元至2000万元支持;对列入全省推广应用范围的首批次重点新材料锂电企业按不低于保单费用60%的比例实施保险补偿;对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含借壳上市)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的企业,按照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支持锂电龙头企业在江西范围内取得锂资源,对能效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重大项目,在能耗需求上予以倾斜支持。
据介绍,为有效解决锂电项目落地难问题,江西省还修订了其他有关文件,明确不再强制碳酸锂等资源类锂电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建设。
江西省锂矿资源丰富,统计数据显示,仅宜春一地氧化锂储量就超过900万吨,全省碳酸锂、氢氧化锂产量全国第一,锂盐总产量占全国近一半。截至目前,全省拥有规上锂电企业188家,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锂电新能源产业链。2021年,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今年前8个月产业规模达541亿元,全年有望突破千亿大关。去年以来,江西先后引进宁德时代、国轩高科、比亚迪等一批锂电行业头部企业投资项目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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