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技项目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近日,黔东南州科技局出台了《黔东南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是本州首次制定的从项目立项到验收的全过程管理办法,逐步实现从重立项到重成果、重绩效的转变。
《办法》共七章,四十八条,分别由总则、各方职责、项目立项、过程管理、项目验收、监督和保障、附则组成。
本办法明确了所涉及的各主体在项目管理实施中的职责,并对项目推荐单位做了清晰的界定,为后续项目的监督管理奠定基础;根据项目立项方式的不同,对项目立项的全流程进行了逐条规定,确保项目立项的公平、公正性;结合项目实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明确规定实施期限 2 年以内的项目实施期内变更事项原则上只能办理 1 次,实施期限 3 年及以上的,变更事项最多可以变更 2 次,倒推项目在初期安排部署时提高严谨性、合理性;阐明项目验收的依据及标准,验收方式及验收时间,切实约束和规范拖延、拒绝项目验收等不良科研行为。
接下来,州科技局将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做好2023年度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评审立项工作,对正在实施的项目开展日常管理和验收工作,打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