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等八部门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我省的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位列其中。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继大连金普新区后我省第二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近年来,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持续加快对外开放,集中力量做大做强制造、物流、金融和文化旅游四大主导产业,构建“港城融合”相匹配的现代产业体系,逐步成为辽宁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营口中成物流服务、嬴鱼智选跨境电商等一批重点开放平台相继建成,鞍钢鲅鱼圈新厂、华能营口电厂、信义玻璃、嘉里粮油、新东北电气等一批重大项目成功落地,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成长迅速,逐步形成交通便捷、物流畅通、平台完善、产业集聚的开放融通发展新格局,成为营口市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强心剂。2021年,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进口额超百亿元,进口商品覆盖东北三省一区,极大满足了企业生产和居民消费需求。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为加快全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均衡发展,省商务厅着眼于培育进口贸易平台、扩大进口规模,做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省商务厅制定了《辽宁省商务厅关于培育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积极指导各市进行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申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进行评审,努力打造国家级、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平台,推动我省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梯次发展。今年1月至9月,全省实现进口贸易额3244.6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产品实现进口额290.9亿元。此次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对于推动全省产业结构升级,推进“数字辽宁、智造强省”建设,将发挥积极促进作用。
今后,省商务厅将与有关部门通力配合,充分发挥国家级和省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的区位、产业和政策优势,围绕贸易促进、聚焦贸易创新做文章,推动贸易与投资、产业、金融等协同发展,全力打造监管制度创新、服务功能齐全、交易模式灵活的进口贸易促进创新平台,力争把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打造成我省对外开放的新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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