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对全国60项典型经验做法给予通报表扬,其中黑龙江省“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壮大振兴发展新动能”等3项典型经验做法获通报表扬。
黑龙江省科技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黑龙江省委创新龙江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资源向产业聚集,力争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对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同标准的现金奖励,截至2022年8月,3.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已全部砍块预拨到了各市(地)。落实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各类财政扶持资金优先支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已兑现省级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2.22亿元,惠及企业845家。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独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省重点研发计划83项、科技重大专项24项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7项,加快提升企业研发实力。围绕古龙页岩油气勘探开发、薄煤层智能开采、玉米秸秆产业化、大豆高产品种提产增效等黑龙江振兴发展重大任务需求,谋划编制“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5个,设置关键技术项目33个,吸引省内71个团队参与揭榜,榜单经费总计3.57亿元,省级财政出资占比为40%。2020年,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净增682家,同比增长54.56%,2021年净增806家,同比增长41.7%,连续两年增幅位居全国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