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两部门:优先引导这些企业进入“专精特新”专板

   2022-11-22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34
核心提示:近日,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

近日,证监会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专精特新”专板(以下简称“专板”)建设应聚焦于服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能力,规范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整合政府和市场各方资源,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综合金融服务和上市规范培育功能,提升优质中小企业规范发展质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主要包括推进高标准建设、推动高质量运行、提供高水平服务、加强市场有机联系、完善市场生态、加强组织保障等内容。

《指导意见》明确,优先引导下列企业进入专板进行孵化、规范、培育 :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评价或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政府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的中小企业;其他符合专精特新发展要求或具有相应潜力的企业。

《指导意见》提出,区域性股权市场应对专板企业建立分层管理体系,并为各层企业提供与其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基础服务和综合金融服务。

在提供高水平服务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强化基础服务、优化融资服务、加强上市培育、股权激励服务、鼓励服务创新等。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