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记者从四川省科技厅获悉,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金融深度融合,鼓励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深化科技金融改革,赋能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于近日发出《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分为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机构以及科技金融研究机构三类。省财政对遴选的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经费支持,后续根据绩效考核(每两年)情况给予最高50万元考核奖励支持。
《通知》称,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厅、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国资委、四川省税务局、省知识产权中心、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等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能职责组织管辖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等;各市(州)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商市(州)金融局组织本地区有关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等;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组织评选。
据介绍,各市(州)推荐基地不超过1家,成都市推荐基地总数不超过3家;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推荐基地不超过2家,其他省级有关部门推荐基地不超过1家。
根据《通知》,银行机构的申报条件为: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一个以上专项科技贷款产品,近三年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贷款发生额总计10亿元以上,服务科技型企业300家(次)以上。
担保机构的申报条件为:近三年累计担保川内科技型企业数达到50家(次)以上,累计担保发生额5000万元以上。保险机构的申报条件为:近三年科技保险保费收入1亿元以上,累计保险金额5亿元以上。
创投机构的申报条件为:投资川内科技型企业的在川创业投资机构,近三年累计面向川内科技型企业提供融资3亿元以上,投资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
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申报条件为:集聚金融机构资源5家以上,近三年服务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展对接活动10次以上,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500家以上;或近三年服务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数量达到2家以上。
科技金融研究机构的申报条件为: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专业的师资力量或人才队伍。开展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科技金融研究对策、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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