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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解读

   2022-11-23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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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科技部公布《“十四五”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国家高新区的发展思路和重点任务。

如何充分理解《规划》和2025年发展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系统性、全面性?《规划》贯穿着哪些新理念、提出了哪些新要求?对国家高新区未来发展和布局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近日,本报约请了科技部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副司长吴家喜进行详细解读。

记者:请简要介绍《规划》出台的编制背景和有关情况。

吴家喜: “十四五”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是“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编制主要基于以下背景:

一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高新区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新区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新驱动发展要从高新区开始,高新区就是要又高又新。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把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都对强化高新区创新功能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主动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为国家高新区发展带来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高新区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技创新范式发生深刻变革,全球科技创新格局深度调整,世界竞争格局加速重构,科技园区发展呈现产业高端化、创新生态化、功能融合化、治理专业化等新特征,都对国家高新区强化原始创新,加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快构建先发优势,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出新要求。

三是更好发挥国家高新区对“三新一高”的支撑引领作用。 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进共同富裕等任务更加艰巨,对国家高新区强化创新驱动、发挥全方位引领作用指明新方向;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加快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扎实推进,特别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对国家高新区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充分发挥示范、带动、辐射作用提出新需求。

记者:《规划》的亮点内容和基本考虑是什么?

吴家喜: 一是突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区又高又新的重要指示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高新区发展,强调“高新区就是要又高又新,高是高水平,新是新技术”“看一个高新区是不是有竞争力、发展潜力大不大,关键是看能不能把‘高’和‘新’两篇文章做实做好”。《规划》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高新区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贯穿高新区发展的全过程、全方位,围绕做实做好“高”“新”两篇文章,坚持高标准定位,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擦亮园区品牌,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突出“强化创新功能、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发展主线。 《规划》明确“十四五”是国家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时期,强调这一发展主线,就是要推动国家高新区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重大需求,进一步聚集创新资源,强化创新功能,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互动融合,加快成为重大科技创新的策源地,成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主阵地,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

三是突出优化国家高新区和自创区的发展布局。 《规划》根据国际科技产业竞争形势、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落实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有效发挥地方资源禀赋、破解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等的迫切需求,推动国家高新区“十四五”期间“做高位势、做强存量、做大增量”。完善东部地区布局,加大在中部、西部、东北以及特殊类型地区布局力度,力争总数达到220家左右,实现东部大部分地级市和中西部重要地级市基本覆盖。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整合国家高新区资源打造国家自创区。

四是突出率先建成“五大高地”的发展目标。 为发挥《规划》对国家高新区的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发展质量与效益、产业结构优化、创新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活力、绿色低碳发展等的引导,提出未来五年国家高新区发展目标:率先成为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的创新高地,率先成为更具有吸引力的人才高地,率先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高地,率先成为服务新发展格局的开放高地,率先成为制度与政策创新的改革高地。

五是突出实施九项重点任务和九个关键行动。 《规划》围绕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从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深化园区开放合作、提升创新治理水平等方面部署九项重点任务。同时,为推动《规划》落实落地,突出重点任务的抓手化、行动化,细化提出科教资源集聚区建设、应用场景建设、未来产业培育、跨区域园区合作、“一带一路”园区国际合作等九个关键行动。

六是突出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为加强国家高新区发展的精准指导,《规划》提出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阶段、不同资源禀赋等情况,支持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分类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创新型科技园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四类园区。同时,引导园区强化数据统计、运行监测和绩效评价,建立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

记者:《规划》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基于何种考虑做了相关部署?

吴家喜: 《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聚焦“四个面向”,落实“三新一高”要求,做实做好“高”和“新”两篇文章,注重“七个强化”:强化质量导向,突出培育高精尖企业;强化特色发展,打造特色主导产业;强化开放协同,推动东西合作与南北互动,提高国际化水平;强化创新引领,深化产业链和创新链融合;强化转型升级,推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强化规范发展,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差异化;强化联动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国家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在高新区复制推广国家自创区,共同形成支撑国家重大战略的创新网络。根据上述发展导向,部署了九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增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 支持高新区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强化硬件支持和配套服务。围绕提升创新能级,建设科教资源集聚区。提升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水平,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二是汇聚国家战略人才力量。 支持高新区依托重大创新平台和项目集聚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博士和博士后等青年人才。探索“双聘”“旋转门”和人才跨区域交流机制,面向“高精尖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建设一流人才服务配套设施。

三是建设世界级产业集群。 支持高新区立足资源禀赋和优势,发展特色主导产业。完善新兴产业配套设施,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加强与实体经济融合。拓展应用场景,加快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培育未来产业。

四是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 支持高新区瞄准重点产业领域,引进和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的科技领军和世界一流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规范发展,加快培育高成长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五是推动高水平创新创业。 支持高新区发展专业化市场化孵化载体,开展硬科技、前沿科技等高水平创业。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六是促进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发展。 支持高新区制定绿色技术目录,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加强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示范应用。规划建设低碳产业专业园,培育绿色产业集群。建设数字园区,布局绿色低碳的数字化智能化设施和平台。

七是强化区域协同与辐射带动。 支持高新区打造区域创新增长极,做实“一区多园”。引导各地依托国家自创区建立“核心区-辐射区-辐射点”发展格局。探索跨区域园区合作,深化东西合作和南北互动,支撑国家区域重大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八是深化园区开放合作。 支持高新区集聚国际高端创新资源,建设海外研发中心、离岸创新中心等平台。支持各类创新主体积极参与国际科技合作研发,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输出。推进共建“一带一路”科技园区合作。

九是提升创新治理水平。 支持高新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强化重点领域政策创新与先行先试,复制推广国家自创区改革试点。探索适合自身发展水平的管理体制。优化配套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记者:《规划》落实的着力点和发力点在哪些方面?

吴家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管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科技部发挥加强宏观引导和工作部署,指导并推动各个地方、各个高新区根据各自实际,将《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和行动计划落细落实落地。省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省内国家高新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和创新资源配置的统筹。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应切实承担国家高新区建设的主体责任,给予国家高新区充分的财政、土地等政策保障。

二是实施九个关键行动。 为扎实推动《规划》落实落地,突出重点任务的抓手化、行动化,根据九大重点任务,提出“科教资源集聚区建设行动、应用场景建设行动、未来产业培育行动、高水平科技创业促进行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行动、园区绿色发展行动、数字园区建设行动、跨区域园区合作行动、‘一带一路’园区国际合作行动”九个关键行动。

三是加强经验交流学习。 通过各种渠道做好《规划》的宣贯和解读,让各个方面了解、理解《规划》的核心内容。建立国家高新区常态化交流机制,组织国家高新区召开相关座谈会,围绕规划落实开展典型经验交流活动。

四是开展规划实施评估。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监测评估、考核监督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对规划与考核目标进行合理调整或修订。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年度跟踪监测、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开展第三方评估,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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