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监督管理,推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省高企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2019-2021年经外省市认定机构认定并于2021年底前整体迁移入我省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共有29家不再具备高企认定资格,其中,被原迁出地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2家,占6.9%;未正常运营的企业15家,占51.7%;不再符合高企认定条件的企业12家,占41.4%。
根据上述情况,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日前公布了《关于取消南京元粟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按相关规定取消上述企业的高企资格。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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