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建设高质量项目,着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并印发《辽宁省深入推进项目和投资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每年年初要建立若干重大工程项目、亿元以上建设项目、中央资金项目“三个清单”,并将清单项目建设计划分解到月、责任压实到相关部门和地区。
若干重大工程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重大工程的示范带动作用,由15项重大工程省直牵头部门会同各市负责提出本领域、本行业当年重点推进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形成全省15项重大工程年度项目清单,项目总数在500个左右,滚动实施,动态优化。
亿元以上建设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亿元以上建设项目的投资主力军作用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的导向作用,由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全省入库储备项目形成当年清单,主要为当年新开工项目、上年的续建项目和前期工作有实质进展的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可适当放宽。
中央资金项目清单应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撬动作用,由省发展改革委建立,聚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等专项资金,并根据当年投资计划下达进度及时更新。
为营造全省抓项目促投资氛围,打造项目滚动推进、良性发展的环境,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影响力大、激励性强的系列主题活动,如:每年第一、第三季度各举办一次重大项目集中开工活动;每年不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工程项目现场观摩活动;实行投资“赛马”激励机制,每年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成效明显的市实行奖励措施等。
为项目落地实施创造良好环境和稳定预期,方案提出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精简项目前期审批事项。适时开展项目现场服务和办公,及时发现制约项目建设的问题并推动解决。加强用地用能等要素保障,探索开展建设用地审核与用地预审容缺审批管理,提升项目用地保障效能。加大项目融资支持力度,有效搭建重大工程项目融资平台,有序推广PPP等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努力构建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同时,省级有关部门要围绕“三个清单”项目,用好用实“以督促建”机制,加强项目建设督查,强化通报预警和约谈,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监测,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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