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健全土地权属调整的政策机制。结合工改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难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探索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内打破权属边界,重新划分宗地和确定产权归属,既允许相同土地所有权之下不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权属调整,也允许国有土地所有权与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集体土地所有权之间的调整,同时建立起土地权属调整的调查、评估、分配、登记技术体系,在坚持农民主体和村民自治的前提下,保障土地权属调整后的土地价值再分配公平合理,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权属调整工作。
二、加快完善市场参与和投融资机制。为充分挖掘农村自然资源价值,为工改和宅改提供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多元化投入:一是畅通土地经营性收入和土地指标收入途径。允许闲置宅基地等低效集体建设用地经整治后,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依法作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过综合整治产生的建设用地指标、补充耕地指标、水田指标,在保障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为节余指标提供交易平台。二是为市场主体参与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供收益保障。允许将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土地经营性收入和土地指标收益,按约定作为金融和社会资本投资的收益来源。
三、加大改革创新容错力度。目前,宅改项目仍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在实践中有很多新的实际问题,甚至会触碰到现有法律法规的盲区。希望相关部门对宅改工作推进中可能产生的且非主观原因造成的用地违规行为,予以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比如,针对农房翻建项目很难腾出原有的村庄建设用地来布置临时设施的突出问题,建议上级自规部门在处理农房翻建项目时在规范土地申请、审批、交易、登记及发证等一系列工作中,可以简化审批要件和程序,对于临时设施用地的手续适当简化,真正为宅改打通“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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