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获悉,2022年,水利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目标,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坚决落实水库安全度汛措施,全面排查整治工程隐患,突出病险工程安全度汛管理,水库安全状况加快改善,实现水库“零溃坝”,有效应对夏秋汛情旱情,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牢牢筑起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水利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大力实施除险加固,解决防汛薄弱环节。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十四五”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2021年以来,按轻重缓急原则,优先安排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7695座小型水库实施除险加固,紧抓汛前汛后施工有利时机,克服严峻疫情影响,压茬推进项目实施,圆满完成年度任务。水库除险加固历史遗留问题全部解决,到期未鉴定水库全面完成安全鉴定,常态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
二是,加快完善小型水库监测设施,提升预报预警预案预演能力。小型水库监测设施薄弱是水库安全管理的突出短板,为切实提升水库安全监测能力,2021年以来,水利部推进实施31013座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23217座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会同财政部,在多省开展小型水库监测能力提升试点,探索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推进监测设施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通过完善监测设施,实时掌控信息,科学实施调度,进一步提升小型水库防风险、保安全能力,对于打赢防洪抗旱硬仗发挥了关键作用。
三是,全面推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落实管护主体、人员、经费。2021年以来,水利部指导各地积极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机制,对乡镇村组“散养”的小型水库,因地制宜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小型水库管护责任主体的责任进一步夯实,“巡库员”日常巡查、维修养护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量大面广的小型水库基本实现有钱管、有人管、管护专业化,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是,持续完善安全管理责任机制,落实安全度汛各项措施。水利部把落实以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汛前公布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719人,全面落实小型水库防汛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163829人并实现培训全覆盖。逐库完善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和大坝安全管理(防汛)应急预案,病险水库限制运用措施全部落实,防汛预警“短信”直达水库责任人。做到“责任到机构、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体系,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从有到细、从细到实、从实到严。
五是,全面排查治理工程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水利部针对运行管理薄弱环节,汛前对全国水库、水闸、堤防工程进行安全隐患“全覆盖”排查和抽查,重点开展泄洪设施专项排查治理,督促各地加快问题落实整改。水利工程各类隐患有效化解,侵占溢洪道等突出问题有力整治,全年工程运行安全平稳。
此外,在全方位加强水库安全管理的基础上,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强化水库漫坝险情和垮坝事件调查处理工作的意见》,对水库发生漫坝险情和垮坝事件的调查、追究、整改、惩戒等方面工作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发生水库垮坝事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暂停安排新建小型水库项目中央资金和新建中型水库项目中央投资,建立了进一步夯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严防漫坝险情和垮坝事件的倒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