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前发布的《中国移动源环境管理年报(2022年)》显示,2021年,全国机动车(含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摩托车等)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为1557.7万吨。移动源污染已成为我国大中城市空气污染的重要来源,加强移动源污染治理迫在眉睫。
移动源环境管理涉及“油、路、车、企”四个方面,必须统筹施治,才能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近年来,各地统筹开展车、油、路、企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在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提升新生产机动车污染治理水平、规范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环保监管、推进车用油品质量提升、建立完善移动源污染治理体系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从《年报》显示情况看,汽车是污染物排放总量的主要贡献者,其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占比超过90%。其中,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量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颗粒物超过90%;汽油车一氧化碳超过汽车排放总量的80%,碳氢化合物超过70%。非道路移动源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不容忽视。非道路移动源排放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颗粒物分别为16.8万吨、42.9万吨、478.9万吨、23.4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接近于机动车。其中,工程机械、农业机械、船舶、铁路内燃机车、飞机排放的氮氧化物分别占非道路移动源排放总量的30.0%、34.9%、30.9%、2.8%、1.4%。
今年6月,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印发《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推进交通运输协同增效”“依托移动源环保信息公开、达标监管、检测与维修等制度,探索实施移动源碳排放核查、核算与报告制度。”今年11月,生态环境部等14部门印发的《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提出,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绿色低碳水平。
治理移动源污染是一个系统工程,应统筹“油、 路、车、企”要素,坚持源头防控,加大运输结构调整和车船清洁化推进力度。坚持过程防控,完善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验、维修和报废等全流程管控。坚持协同防控,加强政策系统性、协调性,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和执法。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区域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推进移动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应从“油、 路、车、企”上着力。在治油层面,要全面落实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大幅降低硫含量等环境指标限值;研究制定更加严格的汽柴油质量标准,切实降低烯烃、芳烃和多环芳烃含量。在治路层面,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铁路、水运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例;积极推进多式联运、大宗货物“散改集”,创新“外集内配”等生产生活物资公铁联运模式;发展城市绿色配送体系,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在治车层面,加快新能源车发展,逐步推动公共领域用车电动化,有序推动老旧车辆替换为新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推广零排放重型货车,加快淘汰老旧船舶,推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船舶应用,加快港口供电设施建设,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在治企层面,要建立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档案,打通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环节,严禁运输企业和工矿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依法取缔违法违规企业,从源头保障油品质量。加强重型货车路检路查,以及集中使用地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
移动源污染防治和监管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重要一环,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是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三个标志性战役之一。各级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在油品、柴油车尾气排放等领域实施多部门联合执法。不断提升移动源全链条环境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