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助推产业融合发展。市场主体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加强对文化企业关注力度,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重视文化产业发展深度和广度,提升“专精特新”文化企业的培育精度,做到“保量提质”,扩大优质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同时要着力推动“文化+旅游”、“文化+数字”、“文化+消费”等深度融合,培育文化产业新业态,推动文化企业数字化转型,提升文化产业内涵的多样性,助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部门协调合作,引导文化企业入库。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作用,主动对接联系经发、文旅、科经、市场监管等部门,形成文化产业联系机制,整合条线资源、畅通交流机制,重视和积极支持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为文化产业统计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保持与基层经发部门保持良好沟通,组织文化企业统计工作培训,指导基层及企业科学填报经济指标数据,及时跟踪掌握文化类单位入库情况及达到规模的文化企业情况,对全区文化产业企业库、规上企业库进行再梳理、再挖掘,重点针对“准四上”文化产业企业和可转码在库规上企业,充分挖掘增量,力争应入尽入。
三、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提供政策扶持。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创新应对发展机制,积极扶持一批影响力大、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优秀文化产业、平台、项目、品牌等,着力推动助企纾困、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推进文化产业持续高质量发展;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经济形势下生产经营出现困难和面临退库风险的企业,要深入实地了解企业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并针对性制定精准的、符合企业实际需求的帮扶措施;加强宣传引导,积极与企业进行互动,提升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助力企业早日走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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