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经济开发区对接联合县资规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开发区资规分局、规建局及行审局等多层级、多部门,同步办理相应手续,加快手续办理速度。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实行“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模式(除了易燃易爆危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等项目)。在开发区规建局完成项目建设条件和合规性审查基础上,待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由开发区行审局、规建局对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局、图审机构等相关部门在限定的时间内核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实现“五证联发”,做到“拿地即开工”。全流程材料由开发区行审局及帮办对接项目方提前告知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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