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省发改委处获悉,东阿经济开发区辖区内重点龙头支柱企业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相关部门层层把关和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山东省2022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机构)”。
据了解,总部企业是指完成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对其控股企业或分支机构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企业法人机构。基本条件是:企业完成注册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统一汇总纳税,并对其下属企业行使管理和服务职能;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文化创意产业类不低于15%。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东阿经济开发区特色龙头支柱企业,是最大的阿胶及系列产品生产企业,是隶属央企华润集团的中医药上市公司。公司拥有行业内唯一的国家胶类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泰山学者岗位,是国家胶类中药标准制定者,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产业化示范企业,同时还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全国科普教育基地、首批国家健康旅游基地示范企业。
下一步,东阿经济开发区将进一步把握总部经济发展的机遇,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产业关联效应、税收供应效应等多重影响,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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