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稳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重点污染源管控,细化落实大气点位“一点一策”的策略,加强裸土扬尘管控,推行建筑工地“绿色施工”。开展国、省考断面水质保障提升行动,持续推进涉水企业排查和沿河排污口整治,全力保障水质稳定达标。配合做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推进新一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高质量完成污防目标任务。督促做好断面考核、大气质量、重点工程推进等工作,持续推进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巩固并持续开展“散乱污”整治。动态跟踪污防攻坚目标任务进展,定期检查调度,仔细分析研判,及时通报提醒,加强指导帮扶,推动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
三、着力化解突出环境问题。聚焦长江经济带警示片披露问题,紧盯中央、省环保督察和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发现问题,着力推进各级问题“回头看”,延伸摸排、举一反三,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省部级信访、重复环境信访化解工作,全面梳理排查,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更高标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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