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对全国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名单进行公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位列其中,成为全国首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之一。
此次国家首批创新试点要求高、审核严、强淘汰,各试点项目历经市县推荐、专家评审、省级预审、公示、国家审批等多个环节,其中入选的工业园区仅40家(含江苏省5家)。因此,此次开发区能“过五关斩六将”荣列其中殊为不易,体现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突出的创新理念。
开发区作为连云港市的工业主战场和高质发展排头兵,历来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以此来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和节能减排。据统计,“十三五”以来开发区共有32家重点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主要涉及化学药品原料药、有色金属制造及合成纤维制造等行业,分别从原辅料与能源节约、清洁原料代替、环保设备革新和污染物减排等方面开展了清洁生产工作,共计实施完成66项中/高费方案和338项无/低费方案,累计投资达3525.73万元。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节电超过200万度、节水约3000万吨、三废综合减排1.3万余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和生态环保效益。
同时,开发区积极围绕解决企业当前面临的清洁生产审核“水平低、效率差、费用高”等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创新试点予以破题,以实际作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发区此次入选的国家清洁生产审核试点项目致力于打造以企业微尺度、产业介尺度、园区宏尺度为构架的创新审核模式,将切实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下一步,开发区将以此为契机,深入落实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方案,深入推动新医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节能减排和提质增效,为园区高质发展提升“含绿量、新动能、金成色”。
据了解,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工业园区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全过程控制转变的重要制度手段之一,是落实绿色发展方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选,也是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一种生产模式。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于2021年联合发布了《“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对新时代条件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行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全力助推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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