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联合市教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及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该方案是为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等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助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而制定。
《实施方案》提出,计划分类型选择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内市属高校院所作为试点单位,探索建立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 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施方案》同时鼓励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其他区域内市属高校院所及核心区内中央在京的高校院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该方案开展试点工作。
据介绍,《试点方案》有四大亮点:一是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制度。 建立区别于现有其他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作为单独资产进行管理。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审批制度,优化了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流程。
二是建立了职务科技成果贯通管理制度。 允许和支持高校院所直接出资设立一级或二级公司,作为技术转移机构的市场化运营主体,代表单位持有和管理职务科技成果,建立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
三是完善了作价投资形成国有股权的管理机制。 在考核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时,不以个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价格、收益等为标准,而以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绩效为主要标准。
四是明确了勤勉尽责等制度的相关要求。 推动试点单位制定勤勉尽责实施细则,在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相关决策失误和责任。解除相关人员的思想顾虑,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此外,《试点方案》还提出,试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评价考核制度,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作为科研人员岗位考核、职称评审的重要指标,并将科技成果转化业绩作为下属机构(院系)的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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