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揭榜挂帅”制科研项目机制,确保青年科研型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80%,积极吸纳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岗位……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科技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发布《关于持续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为进一步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要求各部门、各科研单位积极推动政策落地,持续深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十二项行动,释放青年科研人员活力和创造力,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及时推广成功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成果制度化。
深化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十二项行动包括支持青年人才领衔承担重大科研任务、支持省级科技创新平台集聚青年人才、建立青年科研人员稳定支持机制、保障青年人才科研时间、优化科研经费管理行动、缩减科研仪器设备采购时间、发挥科研经费激励作用、推进科研财务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破“四唯”行动、科技政策宣传行动、完善科研人员考核机制、增强监督合力行动等举措。
《通知》还针对青年科研人员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等问题,提出支持青年人才参与“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升青年人才承担省级科技专项项目的比例;加大在省级科技创新、研发支撑、创新创业、资源共享服务等平台,给予青年人才研发创业挑大梁、当主角的机会;合理评价青年科研人员实际工作贡献,避免简单强调成果数量、金额等措施。
在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方面,《通知》指出为确保青年科研型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80%,不要求青年科研人员参加应景性、应酬性等活动或列席接待性会议。2023年开始,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软科学项目、人才类项目及院士工作站、院士团队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补助中全面落实经费包干制。在科研项目数据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实现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到款、上账、预算调整、预约报销、经费使用情况查询、电子档案查询、项目支出决算报表等业务网上办理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