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技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创新联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聚焦全区油气生产加工、煤炭煤电煤化工、绿色矿山、粮油、棉花和纺织服装等八大产业集群发展需要,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卡脖子”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计划到2025年组建10个以上创新联合体。
创新联合体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多主体联合,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一种联合攻关组织。
《指引》明确了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牵头单位应当是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能够支撑和引领自治区产业发展;拥有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承担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重大任务;能够有效整合区内产业链和创新链主要资源等。成员单位一般不少于5个,企业比例不低于50%(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20%)。高校、科研院所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研究方向和内容应与重点产业链关键共性技术密切相关;企业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的,应具备一定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
此外,《指引》还明确,创新联合体应从各单位选配骨干科技人员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核心层”攻关团队;设立“双总师”制度,由牵头企业具备较强的团结协作和组织决策能力的负责人担任行政总师,聘任学术造诣高、熟悉产业发展、在疆内外同行业有较高影响力的首席科学家担任技术总师。创新联合体周期为3~5年,同一时期内一个牵头企业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以利于集中力量实现核心技术关键性突破。
自治区科技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等机制支持创新联合体承担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并给予科研经费支持,支持创新联合体组建或参与建设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
组建创新联合体将充分发挥政府作为重大创新组织者的作用,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构建以企业为主导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应用,增强本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