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前不久召开的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获悉,2023年,云南省省本级财政共统筹安排140.2亿元,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省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提出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时明确,持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奋力打造绿美云南,加快推进城市、社区、乡镇、乡村、交通、河湖、校园、园区、景区绿化美化。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以更高标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推进亚洲象、香格里拉、高黎贡山、哀牢山等国家公园创建,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扎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完成“1+N”政策体系构建,实施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和碳达峰十大行动。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省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22年云南省统筹安排310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持续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和六大水系保护修复。
着眼支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动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报告》在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中提出省本级财政支出主要政策及保障重点时明确,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共统筹安排140.2亿元。统筹97.2亿元,支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统筹安排29.2亿元,支持国土空间修复和林业草原生态综合治理,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继续注资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积极争取更多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项目落地云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