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2021、2022碳配额方案》的变与不变

   2023-03-22 绿创碳和
73
核心提示: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配额方案》)。规定

近日,生态环境部正式发布了《2021、2022年度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配额方案》)。规定了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21、2022年度配额核算与分配方法,明确了配额发放、调整及清缴履约等管理流程。

由于目前纳入全国碳市场的只有发电一个行业,方案即为全国碳市场2021、2022年度的配额分配方案。

相比往年,本次的《配额方案》出现了一些新变化。

1、实行配额年度管理

2021、2022年度仍采用基准法开展配额分配,基于实际产出量,对标行业先进碳排放水平,按照配额富余和短缺量总体平衡、不额外增加行业负担、鼓励先进、惩罚落后的原则确定。

但区别于2019和2020年采用相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两年合并履约的做法,2021、2022年度采用了不同的配额分配基准值。

2021年度供电基准值和供热基准值是以当年供电、供热平衡值为依据,综合考虑鼓励民生供热、参与电力调峰和提高能效等因素确定;

2022年度供电基准值和供热基准值是在2021年基准值的基础上,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基于近年来火电行业供电、供热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年均下降率设定。

《2021、2022配额方案》中增加了机组平衡值,数据更加透明。

2、允许配额预支

《配额方案》还允许控排企业预支配额和结转配额。

《2021、2022配额方案》中规定:对配额缺口率在10%以上(含)的重点排放单位,确因经营困难无法通过购买配额按时完成履约的,可从2023年度预分配配额中预支部分配额完成履约,预支量不超过配额缺口量的50%。

预支配额仅可用于当年度本单位的配额履约,不可用于交易、抵押等其他用途,预支配额将在2023年度配额核定清缴环节进行等量抵扣。

3、引入灵活履约机制及个性化纾困机制

考虑到2021、2022年经济形势和能源保供压力,为有效缓解发电行业履约负担,‘2021、2022方案’在延续上一个履约周期对燃气机组和配额缺口较大企业实施履约豁免机制的基础上,新增灵活履约机制及个性化纾困机制,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

对承担重大民生保障任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在执行履约豁免机制和灵活机制后仍难以完成履约的,生态环境部还将统筹研究个性化纾困方案。

4、确定配额发放流程

《2021、2022配额方案》改进配额发放工作流程,依托信息平台开展配额审核与发放,实现智能化配额管理,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计算方法的一致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管理平台:根据核查结果、执法检查结果等自动生成配额预分配、调整、核定、履约相关数据表与计算结果,电子传输至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进行核对

注册登记系统:根据管理平台推送的数据进行计算、核对。

数据核对无误后,完成后续各级主管部门及登记机构的审核、配额发放等工作。

配额发放实现工作线上化,数据计算、审核的智能化,保障数据的准确性在大幅减轻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工作量的同时,极大提高配额分配的工作效率和便捷程度。

《配额方案》虽然尚未披露具体细则,但已明确配额可结转,全国碳市场发电行业2019—2020年度配额结转相关规定将另行发布。

5、逐步向“事前分配”过渡

2021和2022年全国碳市场处于发展初期,碳排放核算核查水平以及数据质量监管能力还有待提升,特别是由于实测燃煤元素碳含量的机组比例变化较大,碳排放数据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而采用“事前分配”,需要对碳排放数据进行精准预估,要建立在高质量碳排放数据和科学准确的分析预测等工作基础上。

为稳妥起见,本次仍采用“事后分配”的方式,延续第一个履约周期做法,更好的保证配额分配总量符合预期目标,既不会因为分配总量收缩过紧造成行业减排负担过重,也不会因分配总量过于宽松导致碳市场无法更好地发挥促进减排的作用。

但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随着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数据获取时效性和准确度提高,将积极研究如何由“事后分配”逐步调整为“事中分配”或“事前分配”的具体方案,尽可能提早向市场主体明确预期。

不难看出,《2021、2022配额方案》在整体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就配额管理的年度划分、平衡值、基准值、修正系数等方面作出了优化。

这也代表了一种趋势,碳市场全面放开与重启CCER,或许就在今年。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增强国家科技软实力,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提高国际科技话语权,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