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内外环境信息披露制度都在快速发展完善中。2021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联合国环境署金融倡议(UNEP FI)、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全球林冠组织(Global Canopy)等机构发起成立了“自然相关财务披露工作组(TNFD)”,旨在帮助全球投资者和企业更好地管理与自然资源相关的财务风险与机遇,助力经济、环境和社会的韧性与可持续发展。
同时,我国也在深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方面的改革。2021年,生态环境部相继发布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标志着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在国家层面的总体设计基本完成,有望推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在“十四五”期间驶入快车道。
那么,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管理政策所副所长董战峰日前表示,“自然相关信息披露是企业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非常关键的手段,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可以更好地回应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并加强社会公众的监督。自然相关信息披露也能让管理部门更好地发挥监管作用,落实各相关方的责任。同时,披露自然相关信息对金融机构也影响深远。如何通过金融政策的创新更好地促进自然生态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当前,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全社会共识,企业对于自然风险和环境管理的重视程度也越来越高。识别、分析和披露自然相关风险及其对业务决策的潜在影响,成为企业促进“自然资本”增值、承担社会责任、助推构建自然向好型经济的积极举措。为助力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健全发展,世界自然基金会(瑞士)北京代表处(以下简称“WWF北京代表处”)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共同开展了“绿色金融暨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研究”项目,通过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开展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研究,希望为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创新发展提供思路和工具。
“绿色金融暨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项目所开展的研究发现,我国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还处于探索阶段,自然相关信息嵌入在企业既有可持续信息披露、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中,已取得了初步实践进展;但自然相关信息披露仍存在强制性不足、标准体系有待完善、协调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相关制度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结合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发展完善,研究提出了在国内推进自然相关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一是政府及监管部门制定出台自然相关信息披露政策,将自然内容纳入现有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加强跨部门协调合作与联动。二是企业及金融机构将自然可持续贯穿于自身管理体系,加强自然相关管理和投融资信息的评估和披露,加快推动生态产品服务与创新。三是加快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价值链和利益相关方在自然相关方面的协同推进作用。此外,研究成果支持将自然相关信息纳入正在制定的环境信息自愿性披露准则中,并初步搭建了自然相关环境信息披露知识共享平台。
环境信息披露是我国环境管理的重要制度,推进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文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以TNFD为代表,国际环境信息披露向环境要素综合化、评估披露一体化的整合统一方向发展,我国的环境信息披露体系也在逐步成熟。WWF北京代表处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希望持续推进企业自然相关信息披露的合作,推动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与国际大方向接轨,以披露促行动,与企业界和金融机构共同为“2030自然向好”和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